在李洪志那一套歪理邪說中,他一會兒以“佛”自居,一會兒又以“神”自居。真把人的腦袋都搞糊涂了:他到底還是不是人?到底是不是佛?到底是不是神?筆者以為這些問題,確實很有考證一番的必要,因為不給李洪志驗明正身的話,那些被李洪志及其“法輪功”騙了、害了、毀了的“大法”弟子們,靈魂墮入了地獄都不曾弄明白:自己死心塌地追隨的師父李洪志到底是個什么東西。這對于為“法輪功”殉葬的冤魂來說,實在是一件太遺憾、太殘忍、太不人道的事情。
考證一:李洪志到底是不是人?
材料一:李洪志以“佛”“道”自居。李洪志稱自己“童年開始由佛家全覺大師傳授獨傳修煉法門,八歲時修煉圓滿”,“十二歲時,道家?guī)煾赴藰O真人找到我傳授道家功夫”,“一九七二年又由道號真道子的師父傳授大道所學(xué)”,“一九七四年又由佛家?guī)煾競魇谛逕挻蠓ㄖ钡匠錾健?。而實際上,李洪志只讀過初中,當(dāng)過兵和服務(wù)員,1991年停薪留職從事“氣功”活動,借氣功騙錢,1992年5月,開始傳播法輪功,借助其歪理邪說,變本加厲地謀財害命,因觸犯法律,法輪功被取締,李洪志被通緝,逃亡國外。(凱風(fēng)網(wǎng)《李洪志其人》)
材料二:李洪志創(chuàng)立“法輪功”的目的就是為了斂財。僅以“弘法”初期為例,李洪志通過舉辦培訓(xùn)班聚斂了大量錢財。據(jù)不完 全統(tǒng)計,僅一九九三、一九九四年,李洪志在長春教功售書就收入四十二萬八千三百元,在全國各地辦班收入七十八萬九千元,共計一百二十一萬七千三百元。其中在哈爾濱辦班時間只有幾天,但聽課證每張卻高達(dá)五十三元,凈收入達(dá)二十萬元。(凱風(fēng)網(wǎng)《李洪志其人》)為了自己謀財,他不惜害他人之性命,蠱惑無辜的人成為其歪理邪說的殉葬品。到底有多少人被法輪功害得人財兩空、家破人亡,目前還沒有一個確切的數(shù)字,筆者不敢信口雌黃。但是,從2012年8月1日到16日凱風(fēng)網(wǎng)“夢醒時分”所登載的36篇文章中,任何人都可以窺見李洪志及其“法輪功”謀財害命的罪行,是何等地觸目驚心!是何等地令人發(fā)指!
材料三:圣人先哲孟子認(rèn)為,“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孟子·公孫丑章句》)孟子的話,譯成白話就是:“沒有憐憫傷痛的心,不能算是人;沒有羞恥憎惡的心,不能算是人……”至今為止,人們沒有看到,李洪志對法輪功分子的死傷或家庭的不幸,表現(xiàn)出任何的“惻隱之心”,更不用說“惻隱之言”“惻隱之行”了。2011年春節(jié),法輪功分子在天安門廣場自焚。對于那些死傷者,李洪志不但沒有安撫、救濟之類的善言善行,反而拒不承認(rèn)那些自焚者是法輪功分子,并污蔑他們是“精神病人”。而且,李洪志,對于自己的歪理邪說給他人、國家、社會造成的災(zāi)難,也沒有絲毫的羞恥之心。
結(jié)論:李洪志,自我吹噓為“佛”“道”,根本不把自己當(dāng)“人”看;李洪志為了自己謀財,不惜害他人性命,徹底喪失“人”性;李洪志,禍國殃民,不知悔改,沒有惻隱、羞惡之心,完全喪失“人”心。凡此三點,我們可以斷言:李洪志根本就不是人。
考證二:李洪志是不是“佛”?
李洪志自稱為“佛”,并為了證明自己是佛,他將自己的出生時間由原本的“一九五二年七月七日”篡改為“一九五一年五月十三日”,原因是一九五一年五月十三日恰好是農(nóng)歷四月初八,是佛祖釋迦牟尼的誕辰,其目的是稱自己是“釋迦牟尼轉(zhuǎn)世”??墒?,篡改出生是自己的真正出生嗎?顯然不是。再說了,佛祖釋迦牟尼是自封的嗎?顯然也不是。那么,李洪志又憑什么自封為“佛”,自封為“釋迦牟尼轉(zhuǎn)世”呢?李洪志這樣做,只能是一廂情愿的成佛心切罷了,其欺名盜世的背后包藏的是不可告人的禍心。
材料一:據(jù)泰國報紙報道,聯(lián)合國國際世界佛教總部有鑒于目前佛教真假佛法混亂、出現(xiàn)了許多妖言邪說,在許多高僧大德的強烈要求下,于近日在臺灣舉辦了為期一周的“世界佛教、佛學(xué)、佛法正邪研討會”。美、加、法、日、泰、尼泊爾等28個國家的活佛、高僧、大德居士2000多人與會。會議審評了目前世界上有名的活佛、法師及大人物,而后列出了6位較有爭議的人士,對其進(jìn)行了公開的探討和論斷,最終由各國代表投票表決,結(jié)果躲在美國、被中國公安部門通緝的“法輪功”大師李洪志被審定為邪教人士。大會認(rèn)為,李洪志等人對佛法斷章取義,他們所謂的佛法之道正邪混亂、理諦全無,談不上有一點實證功夫,完全是自騙自導(dǎo)、蠱惑民眾的邪教。(2000年11月10日中國網(wǎng)《李洪志是佛,為何眾佛齊討之?》)
材料二:2002年9月18日,新華社發(fā)表了一則新聞,題目為“中國佛教協(xié)會深入揭批‘法輪功’邪教”。下面是這則消息的部分內(nèi)容:“法輪功”邪教盜我佛教“法輪”以為其名號,竊我佛祖誕辰以作李洪志“生日”,篡我佛教術(shù)語名相以充其邪說,誣我佛教而自稱“最高佛法”,惡紫奪朱,欺騙、蒙蔽了無數(shù)的海內(nèi)外民眾,禍國、禍教、禍民,其罪業(yè)、其危害罄竹難書,一時世人因談“法輪”而色變,佛子因言“佛法”而蒙羞。這真是佛教亙古未有的大恥辱,天地不容之大邪惡?!苯陙?,邪教“法輪功”在海外繼續(xù)竊我佛教“法輪”名義,打著“佛法”旗號,甚至以中華傳統(tǒng)文化的代表自居,大肆欺騙世界輿論,并進(jìn)行了一系列破壞社會安定、危害我國家政權(quán)和形象的活動,且有變本加厲之勢。對此,我們不得不鄭重聲明:“法輪功”不是佛法,是附佛外道,是徹頭徹尾的邪教。我們希望全世界的佛教徒團結(jié)起來,與我們一道,揭露和制止“法輪功”邪教對佛教的不法侵害。
材料三: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組織盜用佛教“真”“善”“忍”之名,做的卻是“不真”“不善”“不忍”的罪惡勾當(dāng)。對個人而言,他李洪志是謀財害命,造成許多人家破人亡,實在是罪大惡極。其事例,舉不勝舉,此不贅述;對國家而言,他李洪志是禍國殃民,充當(dāng)洋人反華的鷹犬走狗,實在是喪盡人格、國格。2000年3月16日,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在美國洛杉磯舉行“中國宗教自由問題”聽證會,李洪志派其助手張爾平,伙同魏京生等“民運”分子和一些“藏獨”分子等到場,為美國反華提案提供“炮彈”;對人類而言,他李洪志是唯恐天下不亂,散布“世界末日”等謠言,恐嚇那些上當(dāng)受騙的人死心塌地跟他走,宣稱地球即將毀滅,跟隨他就可以幸免于難。同時,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組織還打著“文化”的幌子,在世界各地開展法輪功活動,企圖破壞當(dāng)?shù)氐纳鐣刃?。但是,遭到了?dāng)?shù)貒?、政府的抵制。有報道為證:法輪功自吹大受歡迎的“新年晚會”,近日在韓國碰壁。2007年12月17日,韓國最大國有電視臺KBS給法輪功“新年晚會”在韓國的代理商“索納塔藝術(shù)企劃公司(Sonata Performing Arts Planning)”發(fā)去傳真,宣布取消2008年2月25日至27日在釜山KBS劇場的三場演出。這已經(jīng)是韓國第三次取消法輪功在韓國的“新年晚會”演出了。(凱風(fēng)網(wǎng)2008年1月16日《韓國連續(xù)三年拒絕法輪功“新年晚會”》)
結(jié)論:由此可見,李洪志是剽竊佛教的術(shù)語的騙子。他打著佛教的幌子,包藏著謀財害命的禍心,干著欺名盜世、傷天害理、禍國殃民的罪惡勾當(dāng)。聽其言,觀其行,察其心,李洪志既無佛行,又無佛性,更無佛心。凡此三點,我們可以斷言:李洪志根本不是“佛”。
考證三:李洪志是不是“神”?
李洪志鼓吹自己是神,說自己具有“搬運、定物、思維控制、隱身”等特異功能。此外,李洪志還說,《轉(zhuǎn)法輪》里面每一個文字都是他的法身,每一個字都是他的法身形象,他有無數(shù)個法身,并恬不知恥地吹噓,“多少人都能管,全人類都能管?!崩詈橹竟嫒绱恕吧瘛蓖◤V大嗎?
材料一:李洪志鼓吹自己具有“搬運、定物、思維控制、隱身”等特異功能??墒?,當(dāng)他的早年弟子要求他表現(xiàn)特異功能時,他便氣急敗壞了,“沒有,哪能演?你們要我演示,就是要出我洋相,耍猴呢?”另外,近日,凱風(fēng)網(wǎng)有一則消息:據(jù)《星洲日報》報導(dǎo),馬來西亞吉隆坡法院6月7日開庭,審理法輪功成員吳瑞榮不滿警方阻止其派發(fā)傳單,以左腳踹向警員,一審宣判罪名成立,判監(jiān)禁1年。(凱風(fēng)網(wǎng)2012年8月2日)既然李洪志“全人類都能管”,那么他為什么不能阻止馬來西亞地方法院對自己的弟子吳瑞榮的審判呢?
材料二:眾所周知,“神”是不食人間煙火,沒有生老病死,生活在“五行”“三界”之外的。李洪志這個“神”又是怎樣的呢?事實證明,李洪志與凡夫俗子一樣,也生病吃藥打針。他原工作單位還有他報銷的醫(yī)療發(fā)票為證。他得了闌尾炎也照樣在醫(yī)院做手術(shù)。另外,據(jù)查實,李洪志1998年攜妻、女來到美國,最初在紐約法拉盛區(qū)一所出租公寓落腳,現(xiàn)在是住在美國新澤西州普林斯頓大學(xué)附近的一處600多平方米的豪宅里,過得是奢侈糜爛的生活。(2012年8月20日 中國廣播網(wǎng))
結(jié)論:由此可見,李洪志自我吹噓為“神”,但是,一沒有神的本事,二沒有神的能耐,三是直到如今不管李洪志如何地“上層次”,他也依然還死皮賴臉地生活在地球這個“垃圾站”上。凡此三點,我們可以斷言:李洪志根本不是“神”。
綜上所述,李洪志不是“人”,不是“佛”,也不是“神”。那他到底是個什么東西呢?顯然,這還有待人們進(jìn)一步考證。但是,倘若再考證下去的話,筆者認(rèn)為,也許還是得不出結(jié)論來,因為李洪志根本就不是個東西。這樣,那些為“法輪功”殉葬的冤魂們,也就只好“真”要“善”長著“忍”受著自己的冤屈,在萬劫不復(fù)的十八層地獄中永世不得翻身了。嗚呼哀哉,尚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