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李洪志的弟子柳濟南死了,江慶貴死了,韓振國死了,謝春宜死亡……
這些弟子的死亡,都與一個神秘的地方頗有淵源――龍泉寺。柳濟南死前在龍泉寺建筑工地做義工,不幸從16英尺的建筑物上摔下,一命嗚呼;江慶貴2006年開始在龍泉寺工地負責駕駛挖土車,因背部生瘡,病情加重,在返臺回家途中死亡,客死他鄉(xiāng);韓振國原系龍泉寺行政主管,患肺癌死亡,年僅50余歲;謝春宜作為建筑工人,長期在龍泉寺做義工,2013年初病亡。龍泉寺,是法輪功的總部,是一個集大殿、寶塔、教學樓、鐘鼓樓、公寓、廣場、訪客中心、禪房、小劇院、露天劇場等眾多建筑物的龐大社區(qū)。作為法輪功的總部,龍泉寺是信徒心中的圣地,是法輪功人員的吉福之地,因此,柳濟南、江慶貴、韓振國、謝春宜等弟子才會不遠萬里去做義工,目的就在于以此種方式為“法輪大法”做貢獻,以求修煉“圓滿”。圓滿尚未取得,已失卿卿性命,悲哉!
龍泉寺因為與諸多弟子的死亡事件聯(lián)系在一起,“兇地”之說由此而起。法輪功信徒心目中的“圣地”咋變成了“兇地”呢?有無道理呢?據(jù)筆者對這幾起典型死亡事件分析,表面上看均系偶然,比如柳濟南死亡事件,柳濟南是在工作時從16英尺的建筑物上摔下死亡的,可以說是個偶然的低概率事件;比如說江慶貴死亡事件,其背部生瘡也是偶然;此外,韓振國生癌、謝春宜生病等均非人力所能控制;但透過偶然,卻顯現(xiàn)必然,拋卻這其中的偶然,柳濟南、江慶貴、韓振國、謝春宜等人可能就不會在那時那地死亡,但卻也總逃脫不了死亡的命運。原因就在于龍泉寺確實已是塊法輪功弟子的“兇地”:
大病不讓醫(yī)必然加速死亡。就當前的醫(yī)療技術(shù)而言,雖然癌癥一般說來還是個不治之癥,但如果積極接受正規(guī)治療,卻是可以大大緩解病情,有效延長存活時間的。當然費用也是相當昂貴,許多人為了治療窮家蕩產(chǎn)而在所不惜,皆因生命可貴,生命必須尊重。這是常理,在龍泉寺這里絕對不予適用。首先作為弟子必須拒絕接受醫(yī)學治療。因為修煉法輪功是能治病的,而且無病不治;弟子就醫(yī)治療等于承認李洪志無能,因此必須絕對禁止,即使韓振國身為龍泉寺行政主管,這樣的“大管家”沒有李洪志的允許也不得就醫(yī)。據(jù)了解,也只有李洪志的妹夫李繼光患病時得到過李洪志的允許而就醫(yī)了,但也是秘密進行的;韓振國自然沒有李繼光的份量,自然不會得到李洪志的允許,得了癌癥只能等死,而且無醫(yī)無藥,強忍劇痛加速走向死亡。其次,法輪功也不可能出錢給其醫(yī)治。剛才也提到了,癌癥的治療費用是非常昂貴的。韓振國作為龍泉寺的行政主管,醫(yī)療費用應由龍泉寺承擔的。但是,李洪志及其法輪功是絕對不會為其承擔該費用的,建筑工人都是由弟子做“義工”的,而且據(jù)說連飯費都不包的,哪里可能還會為他們出藥費?本來,如果不在龍泉寺,離法輪功的總部遠一點,自己又有錢,還是可以偷偷就醫(yī)保命的,但既然上了龍泉寺,一切都沒有可能!龍泉寺,不是“兇地”是什么?
小病不給治,變成大病必然要命。本來,有個小病小災的,花幾毛錢買倆藥丸就解決問題了。但基于上述同樣的道理,在龍泉寺沒有這種可能。結(jié)果只能是養(yǎng)癰成患,小病變大病,最終要了命。江慶貴死亡事件就是最好的注解。江慶貴在龍泉寺做義工期間背部生瘡,絕對是個小病,不會要命的;但前提是要進行醫(yī)學治療,也是不用花多少錢的。但就因為這里是龍泉寺,有病必須“向內(nèi)找”,禁止向外找醫(yī)生,即使自己花錢都不行。因而,江慶貴的病情加重,并臥床不起。但即便是這樣,法輪功也不允許其“下山”看病吃藥。因其作為“義工”已無法盡“義務”,法輪功隨即將其遣返原籍臺灣,在回臺的途中病情惡化而死亡。如果說韓振國的死亡還有對癌癥無力回天的一面,對江慶貴的死亡,法輪功是必須負百分之百的責任的。如果不是法輪功,如果不是在龍泉寺,江慶貴是絕對不會死亡的,謝春宜也是不會死亡的(最起碼他們是可以偷偷就醫(yī)的)。龍泉寺不是“兇地”是什么?
三是信“法身”保護輕防護必然出事故。李洪志吹噓自己有無數(shù)“法身”,可以隨時隨地保護弟子。對常人來說,這不過是癡言瘋語罷了。但對弟子來說,即是深信不疑的。因為這種深信,弟子才變得明目張膽,可以公然違法亂紀(《香港媒體再爆法輪功人員暴力打人事件》,http://rener.com.cn/kfxx/201307/16/t20130716_981172.htm)。他們可以無懼于法律的制裁,但卻無法逃脫自然規(guī)律的懲罰。16英尺的高度,正常人都明白,在這樣一個高度,一旦失足即使不喪命也必保殘廢的。但柳濟南卻信賴李洪志“法身”保護而輕視措施防護;如果沒有意外,柳濟南定將功勞記在李洪志名下,一旦失足李洪志這個師父也是無力回天,自己白白賠上性命。筆者無法親歷龍泉寺工地現(xiàn)場,但可以猜測,因為弟子相信李洪志的“法身”保護,在安全帽、防護架等方面一定為李洪志節(jié)省了大筆開支,但卻是以無數(shù)弟子的生命風險為對價的。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護,龍泉寺這個工地,不出事故是偶然,出事故才是必然。龍泉寺,對那里的義工來說,不是“兇地”是什么?
本想到“圣地”做義工奉獻,沾沾仙氣早得“圓滿”,不想仙氣不得到反而是一身兇氣,賠上了性命。所謂早死早圓滿(見李洪志最新紐約講法),不過是李洪志面對弟子死亡問題質(zhì)疑時的托辭而已。但是,在龍泉寺,因為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的壓榨,導致弟子非正常死亡卻是不爭的事實。事實再次證明,離李洪志越近,危險越大。龍泉寺作為法輪功的總部,自然是最最危險的“兇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