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李洪志煽動弟子把自己的孩子引上修煉法輪功之路
李洪志說:“孩子是為了得法才來到世上的”。正是李洪志的這種煽動,致使不少法輪功弟子將自己的孩子引上了法輪功的修煉之路。
有的孩子從小就被修煉法輪功的親人帶到練功的場所進行歪理邪說的灌輸?!拔覍O女于二零零一年出生,自小一直很乖,很少哭鬧。每當(dāng)播放煉功音樂時都會特別安靜,顯露出專注的神情傾聽。抱她到師父的法像前就會很開心地笑,頭還用力向師父法像方向湊。在她三個半月時,有次抱到戶外玩,一同修問:‘寶寶,你是不是來得法的?’連問三次,她連點三次頭?!保骰劬W(wǎng)2008年4月11日《抓緊時機引導(dǎo)小孩得法》)。有的孩子是學(xué)生,學(xué)習(xí)十分緊張,也知道法輪功是邪教堅持不學(xué),而那些身為父母(大多是為人之母的)硬是軟硬兼施誘導(dǎo)自己的子女學(xué)法練功?!拔抑饾u的給他看一些真相資料。不能急,今天看一篇文章,明天聽一首歌,還安排得好像很巧似的,不能讓他看出是特意給他的。他不許我講,我就不講,只給他看,讓他自己去分析?!边@是明慧網(wǎng)2008年2月11日發(fā)表的一篇母親誘導(dǎo)自己上中學(xué)的孩子修煉法輪功做法的一段記述。
二、以小弟子修煉的“神奇故事”來鼓動成年弟子帶領(lǐng)自己的孩子進行修煉
明慧網(wǎng)2001年7月1日有題為《大法中的神童》的文章,文中這樣寫道:“一小弟子六歲……自己在幼兒園,有教師說不敬大法的話,小弟子馬上發(fā)正念不讓她再說,該老師立即不再說此話題。”“一次與母親一同發(fā)正念,窗外暴風(fēng)雨迭起,小弟子一心不亂地發(fā)正念。其父當(dāng)時正在回家路上,也不約而同在心中發(fā)正念鏟除三界內(nèi)一切邪惡。約十分鐘,暴雨漸弱,很快日出天睛。檢視窗扇,鐵制掛鉤竟被折斷?!薄拔医衲晔鍤q了,于二零零六年才正式得法。得法前,我是一個別人瞧不起的孩子,經(jīng)常和一些學(xué)習(xí)差、品德壞的孩子在一起玩……”“我媽媽和姐姐都是修煉人,這樣我每天就由媽媽領(lǐng)著我讀《轉(zhuǎn)法輪》”,“幾個月后,在師父的加持下,在同修的鼓勵下,奇跡在我身上出現(xiàn)了:我可以自己朗讀《轉(zhuǎn)法輪》,還可以讀一些師父的新經(jīng)文……我也不再和那些不好的孩子玩,還主動的幫媽媽干一些家務(wù)活,減輕了媽媽的負擔(dān)。有時間我還會出去發(fā)真相資料,貼不干膠。每天五套功法一步到位?!保ā缎逕捄蟮纳衿婀适隆罚?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7/170508.html)
三、在世界各地開辦針對孩子的學(xué)校誘騙孩子成為法輪功的“候補弟子”
有資料稱,李洪志從中國大陸出逃后,辦了幾十所招收法輪功弟子的學(xué)校。而飛天舞蹈學(xué)校更是李洪志的“代表作”。2006年8月9日,“紐約飛天舞蹈學(xué)校”招生通知(有補充)這樣說:“為了加強用藝術(shù)形式講真相救度眾生的項目,為此,紐約飛天舞蹈學(xué)校特發(fā)此通知,歡迎世界各地大法小弟子自愿報名參加?!薄澳猩耗挲g14歲-20歲……”“女生:年齡14歲-18歲……”(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9/135223.html)2006年12月11日,“飛天舞蹈學(xué)?!边M行了一次所謂的“中、小班招生”活動,“通知”說:“中班招生條件如下: 年齡十三到十五歲……。小班招生條件如下: 年齡十到十二歲……。招生對象:只局限于大法小弟子或大法弟子親屬(將能成為大法小弟子者)?!保╤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11/144477.html)明慧網(wǎng)2008年1月9日為“飛天舞蹈學(xué)校”為招收“大齡速成班”發(fā)出“通知”,“通知”對學(xué)員的年齡“作了明確限制:“男生年齡十五到廿五歲……女生年齡十五歲到廿歲……”(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9/169979.html)。從“飛天舞蹈學(xué)?!边@幾次的招生年齡和條件來看,李洪志辦學(xué)校,不是要讓孩子學(xué)什么文化知識或現(xiàn)代科學(xué),而是在培養(yǎng)他的法輪大法“后備弟子”或“后備力量”。
四、李洪志教唆法輪功小弟子對抗社會、對抗法律
李洪志不僅煽動他的弟子把自己的子女引上法輪大法的修煉邪路,而且還把這些年幼無知的法輪功小弟子推上了對抗社會、對抗法律之路。明慧網(wǎng)2001年8月1日刊發(fā)了一篇《14歲小弟子進京正法的故事》,稱:“我今年14歲,97年秋季與媽媽一起得法。2001年7月14日,我自己去北京證實法,講清真相。一來到天安門廣場,我就開始發(fā)正念,把破壞大法的邪惡壞人都定住……我打開橫幅,邊跑邊喊‘法輪大法好’”。
明慧網(wǎng)2007年1月21日的一篇題為《九歲小弟子:我也要救人》的文章這樣寫道:“我今年九歲,小名宇宇……我三年級的時候,外婆經(jīng)常給別人講入了黨、團、隊要寫個聲明退了才保平安,我們這樣就是在救人。我想:我是小弟子,我也要救人?!薄爸形绶艑W(xué)了……回家,那時只有外婆一個人在家,我……把那兩個同學(xué)寫的聲明交給外婆,外婆很快就幫我發(fā)到網(wǎng)上去了?!薄昂髞砦以谡n堂上又幫兩個同學(xué)退出少先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1/147297.html)
這些孩子在李洪志的教唆下,不僅癡迷于法輪功的修煉,而且走上了與社會對抗、與法律對抗的邪路,這是何等的可悲、何等的可惡!
五、李洪志的法輪大法從精神上和肉體上直接剝奪孩子們的生命
李洪志的法輪功對于孩子的殘害不僅有精神上的,同樣有肉體上的。無論是精神控制的殘害,還是肉體上的直接殘害都是極為殘忍的,毫無人性的。筆者僅列幾例:
1、1999年8月16日,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樹人中學(xué)高二女學(xué)生陳英,因癡迷法輪功導(dǎo)致精神失常,在乘坐由北京開往佳木斯的439次列車上跳車身亡。
2、2001年1月23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發(fā)生了震驚世界的7名法輪功人員集體自焚事件,其中造成2人死亡、3人重傷致殘。死亡兩人分別為劉春玲和其年僅12歲的女兒劉思影。
3、2002年4月22日,黑龍江伊春市人關(guān)淑云在家里聚集了40個法輪功練習(xí)者,包括4名十幾歲的孩子,一起練功“除魔”。4月22日早晨,關(guān)淑云不讓女兒戴楠去上學(xué),并對周圍人說戴楠身上附上了“魔”,不除掉就會貽害無窮。她掐女兒的咽喉,在場的其它人,有的下跪,有的雙手合十祈求盡快地把“魔”除掉,有的因為害怕“魔”會跑到自己身上,遠遠地躲到墻角,還有的木然地看著。女兒幾番掙扎,最終窒息身亡。
通過上述分析,我相信它能告訴世界和人們,李洪志是在以一種極為卑鄙的手段在殘害孩子——精神和肉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