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慕欒女士是已故法輪功學員、原廣東電力學校高級講師張孟業(yè)的遺孀。張孟業(yè)夫婦于1994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在法輪功組織的精心策劃下,張夫婦二人于2005年11月11日,乘到泰國旅游之機,申請政治避難,走上了叛國忘典的道路。李洪志曾致電泰國法輪功組織要求對張孟業(yè)“特別關照”。張到泰國后不久即擔任“VIP小組”中國學員負責人及聯(lián)系人。在李洪志和境外法輪功組織的操控下,張孟業(yè)夫婦在境外瘋狂從事反共、反華活動,大肆發(fā)布反動言論。2006年6月,其夫婦倆原本有機會申請赴新西蘭居留,但美國法輪功總部表示李洪志希望他赴美國,以發(fā)揮其更大的宣傳作用,因此他們放棄了赴新西蘭的申請,一直在泰國等待法輪功之友及聯(lián)合國難民署的赴美安排。
2006年9月1日早晨5點多,已練功12年,自認為功力達非常境界、圓滿在即的大法徒張孟業(yè),在去中國駐泰國大使館聚集鬧事途中,就在其住地門口過馬路時與一輛貨車相撞,導致骨折、脾臟破裂和腦震蕩而住院治療。車禍發(fā)生后,泰國法輪功組織負責人鐘亦江第一時間將該情況告知美國法輪功總部,但美國法輪功總部和吹噓“功能無所不能、法身無處不在、疾病無所不治”、“我要保護不了你,誰也保護不了你”的李洪志,以及相濡以沫幾十年的羅慕欒女士,裝聾作啞,態(tài)度冷漠,沒有對張孟業(yè)盡到照顧的責任,甚至連一名翻譯也沒有給張孟業(yè)請。導致張孟業(yè)三天后在一家私人醫(yī)院孤零零地去世。2007年2月10日,在法輪功組織的操控下,羅慕欒女士獨自來到美國,成為一名國際“難民”,仍然從事反華反共行為,繼續(xù)發(fā)布反動言論。羅慕欒的以上行為讓筆者如哽在喉、不吐不快。特以此文應答羅慕欒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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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慕欒女士:
我從網上看到你的反華言行后,只替你感到悲哀,深深的悲哀。你要知道你有四錯:一錯是1994年受李洪志誘騙,聽信了李洪志的歪理邪說,練習了法輪功;二錯是2005年和張孟業(yè)拋家舍業(yè),舍棄廣州親人和優(yōu)裕生活,叛逃到泰國;三錯是張孟業(yè)被李洪志和法輪功雇傭、利用,去從事法輪功活動時被汽車撞死,應該認定工傷,法輪功和李洪志理應給予你補償,但在這一血的教訓前你非但不知道反思、悔改,也不知道找法輪功和李洪志算帳,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反而倒打一耙、反咬一口,聲稱是受中國政府“迫害”;四是張孟業(yè)死后,你以其遺孀的身份,發(fā)表了不少無知、愚昧的言論。我真的感到不平,我替你悲哀,你受到李洪志和法輪功那么大的傷害還不覺悟!
一、法輪功和李洪志組織你和張孟業(yè)叛逃泰國,從法律和道義上負有照顧你們的責任
羅慕欒女士,你聲稱:“ 以前,我無論如何也想不到今天我以一個中國流亡難民的身份……”實際情況是,你和張孟業(yè)在法輪功組織的精心策劃下,積極追求、主動走上了叛逃的道路。因此一切后果都是咎由自取,苦果只能由自己和法輪功組織、李洪志承擔。
法輪功組織的《人民報》于2005年12月18日發(fā)布一篇文章中的信息中稱:“原中國廣東省電力工業(yè)學校高級講師、法輪功學員張孟業(yè)及夫人羅木欒,在飽受中共迫害后,于今年11月11日獲得友人的協(xié)助,成功離開大陸來到泰國,目前已向聯(lián)合國申請庇護,持有聯(lián)合國難民保護信?!狈ㄝ喒M織機關報《大紀元》于2005年11月28日發(fā)布的一篇消息中則稱:“2005年11月11日,張孟業(yè)乘出國之機,成功離開大陸到海外,獲得了自由?!薄洞蠹o元》于2006年9月28日發(fā)布的一篇消息則稱:“羅慕欒表示,能去美國揭露中共的迫害,一直是張孟業(yè)的心愿?!狈ㄝ喒Α跋M晱V播電臺”2006年9月27日發(fā)布的一篇消息說:“張孟業(yè)妻子羅慕欒說:‘出事前兩周,我們剛接到聯(lián)合國難民署通知,要把張孟業(yè)安置到美國?!睆埫蠘I(yè)的心愿是去美國法院控告XXX,他的訴狀都已經寫好’”。
由此可以看出,你和張孟業(yè)叛逃國外,哪有一點難民的故土難舍、悲痛欲絕的苦難心情?反而是一種叛國者歡呼雀躍的喜悅心態(tài)。你們叛逃也并非由于什么“迫害”,而是在法輪功組織的精心組織下,主動去美國追求“自由”、“ 揭露中共的迫害”, 目的無非是到國外給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抹黑。
羅慕欒女士,看了你的反華言行后,我真的替你悲哀,真的也很想罵你。雖然咱們不認識,你們本是廣東省廣州市的一對退休干部啊,擁有豐厚的退休工資及幸福的晚年生活,像你這樣的年紀本應該在家里安度晚年、共享天倫之樂才對,卻甘心受法輪功和李洪志的精神控制和驅使,甚至不惜背叛自己親愛的祖國,不惜遺棄家中生你、養(yǎng)你的年近九十的老母親,不惜拋棄自己的親生女兒,居心何在???!
二、張孟業(yè)死于工傷,李洪志和法輪功組織理應給予你們賠償
“希望之聲廣播電臺”2006年9月27日發(fā)布的一篇消息說:“張孟業(yè)妻子羅慕欒說:9月1日是星期五,凡是星期五,他們規(guī)律性的早上5點15分會出發(fā)去中共駐泰國大使館煉功?!薄洞蠹o元》2006年9月28日發(fā)布的消息稱:“9月1日早晨5點多,在泰國政治避難的原廣州電力學院退休教師、……法輪功學員張孟業(yè),在去公園煉功的路上被一輛貨車撞倒,三天后在一私人醫(yī)院離奇去世。”這篇文章中還說:“據(jù)現(xiàn)場與張孟業(yè)同行的法輪功學員范海琴介紹:1號那天是星期五,按慣例,我們去附近公園煉功后到中國駐泰國使館前抗議。那天我和張老師拿著橫幅,從我們住的佬客隆難民營出來,經過一條寬20米左右,中間有綠化隔離帶的大馬路?!?/p>
羅慕欒女士,難道你從中還看不出大紀元故意將“張孟業(yè)受法輪功組織安排去中國駐泰國使館抗議鬧事”篡改為“去公園練功”,是在替李洪志和法輪功組織推卸應該承擔張孟業(yè)的工傷責任嗎?
張孟業(yè)和你叛逃泰國是李洪志和法輪功組織安排的;到泰國的“‘VIP小組’中國學員負責人及聯(lián)系人”職務是李洪志和法輪功組織安排的;去中國使館聚集鬧事也是李洪志和法輪功組織安排的;張孟業(yè)他們用于鬧事的設備和人員也是法輪功組織和李洪志準備的。因此,張孟業(yè)已經和法輪功和李洪志構成了事實上的雇傭關系。張孟業(yè)在工作途中出了車禍,屬于工傷,無論哪國法律也應該由其雇主——法輪功組織和李洪志承擔工傷賠償責任。但我推測,當年李晶超辭去公職,天天跟隨李洪志編造大法,替李洪志在前臺表演、教授動作,李洪志也日日在其兄李晶鋒家中蹭吃蹭喝,而當李晶超愛人生孩子時,李大師才給扔出500元讓其回家處理家事。象李洪志這樣的鐵公雞一向“光吃不屙”,當然不會主動吐給你一分錢賠償!建議你將李大師告上法庭,索討張孟業(yè)的工傷賠償。
三、張孟業(yè)被李洪志欺騙、利用,導致遭遇車禍死亡
李洪志一向吹噓自己的法身無所不能、無所不在,“大法弟子絕對不會出現(xiàn)危險”,在李洪志這種精神暗示下,法輪功骨干張孟業(yè),自然有點飄飄然,認為已經“刀槍不入”、“汽車來了我不怕,我跟汽車打一架”,出了車禍自然也就不足為奇了。
我們先看看《轉法輪》中李洪志是怎樣說的。
“我的法身已經多得無法計算了,別說這些學員,再多我也管得了?!薄耙驗槲矣袩o數(shù)的法身,具備我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展現(xiàn)很大的神通,很大的法力……真正往正道上修煉,誰也不敢來輕易動你的,而且你有我的法身保護,不會出現(xiàn)任何危險?!?“我的法身一直要保護到你能夠自己保護你自己為止,那時候你將走出世間法的修煉了,你已經得道了?!?br>
“欠債要還,所以在修煉的路上可能要發(fā)生一些危險的事情。但是出現(xiàn)這類事情的時候,你不會害怕,也不會讓你真正的出現(xiàn)危險。我可以給大家舉些例子。我在北京辦班的時候,有一個學員,騎自行車過馬路,走在馬路一拐彎的時候,有一輛高級轎車在急轉彎處把我們這位學員給撞了,這位學員是個女的,50多歲。那轎車一下子就撞上她了,撞得夠狠的,就聽那動靜“當”的一聲撞在頭上了,她的頭正好撞在車棚上。這時這個學員的腳還跨在車子上,頭撞上了,卻不覺得疼。不但不覺得疼,也不出血,連包都沒有……說沒有事兒,可那轎車被撞進一個大坑去。”
“在北京還有這么一件事。有個學員騎著自行車往家趕,前面只有一輛吉普車在跑,跑著跑著,那輛車突然剎車了。他沒有注意,還低頭在往前騎??墒悄莻€吉普車突然間又向后倒車,急速的倒車,車倒得還挺快,這兩股力合在一起,那也是來取命的。眼看就撞到一起的那一瞬間,一股力量一下子就把他的自行車拖后半米多遠,而且吉普車馬上頂著他的車轱轆急剎住了,可能車里司機發(fā)現(xiàn)后邊有人。這個學員當時也沒有害怕……他立刻明白了:是老師在保護我呢?!?br>
“這類事情很多,數(shù)不勝數(shù),可是沒有出現(xiàn)危險的。這類事情不一定都遇得到,我們個別人會遇到這種事情。遇到也好,不遇到也好,保證你不會出現(xiàn)任何危險,這一點我可以保證得了?!?/font>
李洪志既然對車禍作了如此保證,大法徒們自然也就紛紛跟風捧李大師的臭腳。
秦某通過《明慧網》搜索欄作了如下統(tǒng)計:從1999年6月29日至2007年7月28日共計2952天內,輸入“車禍”一詞,相關信息共3076篇;輸入“車撞”一詞,相關信息共1007篇;輸入“交通事故”一詞,相關信息共205篇;輸入“撞車”一詞,相關信息共184篇;輸入“碰車”一詞,相關信息共19篇;輸入“車輛相撞”一詞,相關信息共10篇;輸入“車難”一詞,相關信息共5篇。共計4508篇。其中某些文章中還涉及車禍數(shù)起,如《明慧網》2004年9月20日登載的一篇《從四次車禍的不同結果看大法修煉的嚴肅性》文章中說:“2004年7月21日至9月5日,一個來月時間里,山東省濱州市有四位大法學員遭遇了車禍?!?/p>
這些文章中報道的車禍和交通事故,70%是宣傳大法弟子遭遇車禍安然無恙的,以顯示“大法神威”。如1999年6月29日報道的《遭車禍雙雙平安》、2007年7月26日報道的《被汽車撞出八米仍安然無恙》;30%是報道由于反對大法徒而遭遇惡報的??傊蠓ǖ茏佑龅杰嚨満芏?,信大法者得福報,撞車不傷、翻車不死;不信大法者遭遇惡報,見車即死,遇車則亡。
說到這里,秦某不禁請問羅慕欒女士,咱們家張孟業(yè)遭遇車禍到底是屬于“福報”呢?還是算“惡報”呢?李洪志的法身當時到哪里去了?李洪志許下的諾言兌現(xiàn)了沒有?建議你將李大師告上法庭,為其欺騙導致張孟業(yè)被車撞死一事向李洪志討個說法。
四、張孟業(yè)被李洪志欺騙利用,死了,被法輪功棄若敝履;你頂著遺孀的身份,厚著臉皮,為法輪功搖旗吶喊,又有什么實際價值?也必將被法輪功和李洪志愚弄、遺棄
法輪功和李洪志對練習者向來是狐死狗烹、卸磨殺驢,法輪功練習者沒有一個得到好下場的。
早期的李晶超、趙杰民、宋炳辰等人先后被李洪志遺棄,他們的合作成果被李洪志拿走變成了其個人的“大法”,還被李洪志惡語中傷,說他們貪婪;中期的李昌、王治文、紀烈武、于長新等人至今在監(jiān)獄服刑,李洪志卷走了他們幫助聚斂的數(shù)億錢財,這些人分文未得;晚期的封麗麗、李國棟、朱根妹等人先后抱病而亡,他們的“師父”李洪志住著別墅,數(shù)著臺獨勢力和反華勢力支付的美元,卻不施以任何援手……。咱們的張孟業(yè)為了法輪功,連命都搭上了,李洪志和法輪功除了拋出一個 “中共利用特務在海外加害法輪功,現(xiàn)在老張的遺體還躺在醫(yī)院冰庫里,我們會繼續(xù)調查”的唬人幌子外,再無下文,連個訃告也沒有發(fā)。如若不信,請問羅慕欒女士和眾大法徒,你見過法輪功數(shù)十種媒體,幾百家網站哪家、哪天、哪條發(fā)過一個大法徒得到善終的消息?
羅慕欒女士你說:“現(xiàn)在我雖然流亡在外,但我很自由,能自由煉功、學法、做好人?!奔热荒阕约翰灰詾槌蟆⒎匆詾槊?,不以為恥、反以為榮,那你就在美國樂去吧!但我們堅決反對為邪教充當走狗,為迷信制造理由,為了分得一杯羹,不惜自賤人格,當走狗、隨著主子的心意吠叫的人!
羅慕欒女士,請不要再拿張孟業(yè)造謠了,請不要再拿自己到處誣蔑了,請不要再糟蹋自己和家人的人格了,也請千萬不要再做這種可笑可憐可恨的傻事了!
羅慕欒女士,我替你感到悲哀!
羅慕欒女士,請你自尊自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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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