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擊手”,類似于神槍手,其意義在于精準(zhǔn)點射打擊,彈無虛發(fā),一槍命中要害!
近聞,美國著名邪教問題專家瑞克·艾倫·羅斯的專著《邪教:洗腦背后的真相》(Cults Inside Out: How People Get In and Can Get Out)一書目前已正推出中文版,并在全球18個國家32家在線和實體書店上架——筆者認為,此書有三個“關(guān)鍵詞”恰有“狙擊”效果,值得一提:
“極權(quán)”——顛倒的“T字型”
根據(jù)羅伯特·J·利夫頓(Rober Jay Lifton)關(guān)于邪教認定標(biāo)準(zhǔn),羅斯對李洪志其人進行了深入剖析,“李洪志即是這樣的人物,他對所做的唯我獨尊的主張,被法輪功習(xí)練者毫無條件接受,并成為該組織的法則”。而羅斯贊同艾凱(Alitton)有關(guān)李洪志“人格操縱”法輪功組織的論斷,指出“李洪志是絕對的、獨裁的領(lǐng)導(dǎo)者”。羅斯還引入了“個人崇拜”這個概念,用來描述法輪功信徒膜拜李洪志的行為。書中,特別提到心理學(xué)家瑪格麗特·辛格的理論,即邪教的組織架構(gòu)是“倒置的T字型”,屬于“極權(quán)主義”范疇。換言之,在“法輪大法”這一顛倒的“T字型”里面,李洪志正是“高居云端”的“法輪皇帝”,而弟子們都被踩在了該“字型”的底層,飽受奴役和壓榨。
巧合的是,李洪志早已不打自招:“假如我今天領(lǐng)著大家以君臣的方式領(lǐng)著你們一幫臣民修煉,能不能修煉?”這骨子里的帝王式情結(jié),完美詮釋了“倒置T字型”的荒謬與罪惡。
“濫訴”——低劣的“山寨品”
在《言論自由》一節(jié),作者以三藩市為例,陳述法輪功搗亂華人社團與“中國新年游行”的事實,并援引撒伯母·羅的話說,“法輪功以法律訴訟恐嚇會議組織者”。羅斯發(fā)現(xiàn),這種“威脅和不間斷地提起訴訟”,“嘗試以‘濫訴’壓制批評者”的行為,其實是復(fù)制了科學(xué)教(山達基)濫打官司的模式。法輪功為了無限放大自己的“言論自由”,卻要求“像羅一樣的批評者閉嘴”,而“法輪式濫訴”不過是個“山寨品”。濫訴,其實也暴露出法輪功的邪教本質(zhì)。在《法輪功是什么》里面,羅斯就曾提到,法輪功“對外部的批評”時,“并未表現(xiàn)出任何寬容”,并將這種質(zhì)疑定性為“迫害”,一再地對“批評者們”進行“人身攻擊、起訴和頻繁訴訟”。這證明,李洪志一直掛在嘴上的“真善忍”只是一個掩人耳目的幌子。
不過,濫訴的“執(zhí)行者們”也沒有因為“修煉”而“解除病痛”。例如劉靜航,生前曾多次進行過這種“濫訴”,而其悲劇的人生,也意味著“法輪式濫訴”前景不妙。
“眼睛”—— 震撼的“注意力”
據(jù)羅斯披露,很多西方人對法輪功的反感,恰恰跟法輪功的拙劣表演有關(guān)。正如一則“倫敦的評論”在指責(zé)“神韻”時說,“我很不歡迎一位男人的說教”。在第十一章末段,羅斯進一步提醒說,“法輪功再三企圖扭轉(zhuǎn)公眾的注意力,使他們從關(guān)注法輪功自身的言行轉(zhuǎn)變到關(guān)注中國政府的行為”。在結(jié)尾處,羅斯還引用了瑪格麗特·辛格的話,“如果你要看到法輪功的真實面目,只要觀察郝惠君和她女兒陳果的那兩雙眼睛”。簡短有力的數(shù)十個字凸顯出研究者的情懷,不僅僅是憐憫,也有憎恨之意。羅斯感覺到,郝惠君“帶有明顯的悔恨和嚴(yán)重愧疚感”,因為傷害,母女“再也不能回到從前”。
讀至此,筆者眼前頓時掠過那一幕令人震撼的畫面——母女倆劫后余生的“眼睛”訴說著血淚事實:弟子遭受了幾近毀滅性的打擊,“師父”卻毫不憐惜,而在誹謗和污蔑聲的背后,其實還有“師父”那雙毫無“真善忍”、無比卑劣的“眼睛”;也正是這同一雙眼睛,在那張經(jīng)過PS的、金光閃閃的“佛照”上,放射出無窮的貪婪與殘忍,無情吞噬了封莉莉、李大勇、蘭多等29名“大法骨干”及1400多名無辜受害者的人生!
——當(dāng)然,還有更多的“關(guān)鍵詞”有待發(fā)掘。所謂“管中窺豹”,僅從極權(quán)、濫訴、眼睛三者便可以看出此書的魅力,相信其對法輪功邪教的打擊作用將在未來日益顯現(x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