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父親李丹,曾用名李揚(解放前用名)、李興、李鳳祥,漢族,原籍河北省玉田縣,1926年6月3日生于長春市團山堡。
1945年至1946年,李丹在長春市新民醫(yī)院學醫(yī)。
1947年春天,李丹與學醫(yī)時的同學顧鳳英結婚。同年生有一子,名叫李小根(現(xiàn)名叫李萬年)。
1949年春天,李丹與顧鳳英離婚。
1949年冬天,李丹在吉林省敦化縣(現(xiàn)為敦化市)林務局職工醫(yī)院因病退職。
1950年3月,李丹因無家可歸,投奔家住公主嶺市的舅舅谷賀嶺家養(yǎng)病。當時,公主嶺市為丙等城市,歸懷德縣管轄,是全省310個縣轄區(qū)中包括的4個縣轄市之一。
1950年5月,病愈后的李丹在公主嶺市自己開辦診所。
1951年春天,李丹在公主嶺市醫(yī)師會進修學習。
1951年秋天,李丹與醫(yī)師會同學蘆淑珍結婚。
1952年7月7日,李丹的第二個孩子、李丹與蘆淑珍的第一個孩子李洪志出生,乳名小來子。
1952年6月至1953年6月,李丹參加公主嶺市聯(lián)合診所,并任河南、河北兩街的診所所長。在公主嶺市生活、工作、學習期間,李丹家住西三道街(郵局東鄰),組長姓林,西鄰姓趙,當時是開成衣鋪的。
1953年6月至10月,李丹從公主嶺市考到哈爾濱鐵路衛(wèi)生處為醫(yī)師,后派到長春市長春鐵路醫(yī)院門診內科工作。
1953年11月至1958年3月,李丹在吉林省國營貿易職工聯(lián)合療養(yǎng)所門診部工作,住該所宿舍。
1958年3月至8月,李丹在家。
1958年9月至1959年8月,李丹在長春市炭墨廠衛(wèi)生所工作。
1959年9月至1986年9月,李丹在長春市第一針織廠衛(wèi)生所工作。
1962年夏天,李丹與第二任妻子即李洪志母親蘆淑珍離婚。文革期間,李丹因所謂“歷史問題”(被懷疑是偽警長、國民黨建軍、三青團員)被揪斗、進行隔離審查,被非法關押145天。
1978年11月,長春市第一針織廠為李丹平反。
1986年11月5日,李丹退休。
1996年3月,李丹去世,終年7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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