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號稱“宇宙主佛”,神通無比,法力無邊,誰曾想,2月8日被爆出于2008年1月6日因超速違反交通法規(guī)而受處罰,10月22日又被爆出于2006年2月27日因駕車未系安全帶而受到犯罪指控,更不料,這兩樁案子以李洪志繳納罰款和認罪受罰的方式結(jié)案。筆者對此大惑不解:
一、在“宇宙大法”面前,李洪志當仁不讓是“祖師爺”與“至尊寶”
我們把學術(shù)流派、宗教派別以及各行各業(yè)的創(chuàng)始人,統(tǒng)稱為祖師爺;把無比強大、不可比擬的事物,謔稱為至尊寶。法輪大法是李洪志創(chuàng)立的。“法輪大法是宇宙的法,大法創(chuàng)造了宇宙中的一切生命,大法開創(chuàng)了宇宙不同層次生命的生存環(huán)境與標準,也給不同層次的生命創(chuàng)造了不同的智慧,包括人類的文化?!保ā峨S意所用》)“是宇宙從上至下的一個最大的、能夠給宇宙的眾生、不同層次的神和人開創(chuàng)生命環(huán)境這樣一部大法?!保ā对跉W洲法會上講法》)“但是沒有我就沒有宇宙的存在。我來到這里,就是為了在宇宙大穹解體時重新正法中救度眾生?!保ā侗泵姥不刂v法》)由此推之,李洪志可以隨心所欲地控制和安排宇宙間的一切,當然包括地球上各個國家的常人以及他們創(chuàng)立的法律法規(guī)。
二、在中國法律面前,李洪志畏罪潛逃
以下是凱風網(wǎng)的截圖:
李洪志在中國涉嫌犯罪,畏罪潛逃到美國,至今沒有自首或被緝拿歸案,是仍被中國公安部通緝的在逃要犯。
三、在美國法律面前,李洪志認罪受罰
“美國是國際警察,是維護正義的”(《亞特蘭大法會講法》)“美國在世界上扮演的角色就是秩序的維護者,實際它就是國際警察。神為什么叫它這么強大?叫它富裕?神就讓它在世界上干這個事。”(《二零零四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雖然李洪志沒把美國法律和“宇宙大法”的關(guān)系寫進“經(jīng)文”,但美國作為他逃避中國法律嚴懲的理想庇護所,李洪志確是對美國和美國法律畢恭畢敬、感恩戴德的。美國法律一如中國法律,也講事實、重證據(jù)。美國兩家法院才不管李洪志有什么玩弄宇宙及其派生事物于股掌之中的神通,就把他當成常人,審了、罰了、判了,證據(jù)確鑿,美國法律可是依“法”辦事。若美國社會還算常人社會、美國法律還屬人間法律的話,李洪志竟沒在美國法院拿什么“常人社會的法是法輪大法最低層次的法的體現(xiàn)”(《轉(zhuǎn)法輪》),什么“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何況大法弟子的‘師父’)可以不受人間法律的束縛?!保ā墩畹淖饔谩罚┑取坝钪娲蠓ā眮頌樽约恨q解!
在堂堂“宇宙主佛”那里,“宇宙大法”是至高無上的“大法”,相比之下,中國的“法”和美國的“法”都是常人的產(chǎn)物,都是滄海一粟般的“小法”,理應絕對地無條件隸屬于、服從于“宇宙大法”,況且還有如下“大法法條”:
1、“誰也操控不了我,你們放心。”(《二零零三年元宵節(jié)在美國西部法會上解法》)
2、“根本上我把握著一切……想出現(xiàn)什么狀態(tài)就什么狀態(tài)”(《大法弟子必須學法》)
3、“不管現(xiàn)在形勢怎么樣,也不管蕓蕓眾生怎么說,師父這兒把握的很穩(wěn),出不了偏差?!保ā抖阋欢昝绹锥紘H法會講法》)
“大法”大,還是“小法”大?“主佛”大,還是公安部、法院大?事實是,李洪志把“大法”吹得天花亂墜,卻被“小法”整得死去活來?!按蠓ā迸c“小法”難道糾結(jié)嗎?一紙通緝、兩單官司,已給出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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