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冷兵器時代,刀槍劍戟是人類共用的武器,從中國到中亞、阿拉伯,再到歐洲,冷兵器的形制其實變化并不大。從有歷史記載開始,長矛兵、弓箭手、盾牌手是步兵主力,騎兵也使用這些武器。而在武器之外,人類冷兵器戰(zhàn)爭的另一個主角就是鎧甲。
鎧甲,也被稱為盔甲、甲胄,是用皮、木、金屬,甚至紙張制作而成的,在戰(zhàn)斗中保護人體減少武器傷害的服裝??椎臍v史有上萬年,在新石器晚期已經(jīng)有了木質(zhì)、骨質(zhì)、皮質(zhì)的盔甲,一直到100多年前,人類才在戰(zhàn)場上正式脫掉這層厚重的保護。
盔甲在中國古代是一種特別的裝備,尤其被政府看重,在法律中嚴令禁止制造和私藏,俗話說道:“一甲頂三弩,三甲進地府?!币馑际且粋€平頭百姓如果私藏鎧甲,一副鎧甲的罪名是私藏硬弩的三倍,如果是三幅鎧甲,那么立即判死刑。
鎧甲是防御工具,而弩則是殺人工具,為什么私藏甲胄的罪名反而會是藏弩的幾倍呢?一副盔甲在古代到底代表著什么呢?
一、帶刀事小,穿甲事大
在中國古代,對于兵器的限制時松時緊,秦朝曾收六國兵器鑄成“金人”立在咸陽,民間不許私藏兵器。而漢代以后,百姓家中藏有刀劍是比較常見的,只有硬弓、弩和盔甲被禁止。
中國古代之所以不禁止武器,首先是因為漢族比較尚武,舞槍弄棒是民間習慣,尤其在農(nóng)村和鄉(xiāng)鎮(zhèn)地區(qū),都是鄉(xiāng)勇組織保護當?shù)匕踩瑳]武器怎么能行?而且當時交通不便,一些出遠門的人要成群結(jié)伴,帶刀槍弓箭,可以防豺狼虎豹和歹徒。
民間造刀、藏刀、佩刀都是被允許的,但是帶刀招搖過市,在漢代以后有明文規(guī)定禁止。
在鄉(xiāng)野之外,古代的大城市里不許帶刀,入城的時候會有禁軍檢查武器。但是在這一規(guī)定在具體執(zhí)行的時候往往不夠徹底,各種古代小說里和史籍中都有帶刀過市,當街殺人的情節(jié)。古代王朝里以宋代禁武最輕,朝廷不禁兵器,鐵匠們也會開放式作業(yè),擺出各種武器售賣,官府習以為常。
有人要問了,民間私藏刀具,不怕有犯罪或者造反嗎?
其實別看一把刀就能傷人,但是其帶來的社會影響很有限。一個人帶著武器犯下傷人罪,官府來捉拿的時候很容易抓住,弓箭一射,長矛一圍,一般人只能束手就擒。冷兵器時代,人多確實力量大。
但是盔甲的存在,就能打破這種力量平衡。如果犯人穿了盔甲,官府的執(zhí)法成本就會成倍增長,因為穿甲人的戰(zhàn)斗力是倍數(shù)增長的。一副保養(yǎng)良好的鐵甲,一般的弓箭很難射穿,刀矛也扎不透。一個穿甲的成年男子,帶著長矛和弓箭,能輕易對抗數(shù)個不穿甲的對手。
要是三五個穿甲胄,帶武器的人一起行動,基本就能讓當?shù)氐难膊丁⒀靡酆兔癖肿銦o措,只能找正規(guī)軍來剿滅。所以在古代,拿兵器可能并不是什么大事,但是私藏甲胄就會治罪,一般判處徒刑,三件以上的甲胄在唐代就是死罪。
別小看這三件甲胄,它出現(xiàn)在一般百姓家里的幾率非常低,因為盔甲這種東西在古代世界算得上是奢侈品。
二、盔甲,古代的奢侈品
在整個古代世界,盔甲都是軍人身上最貴重的裝備,其價值一般在一個農(nóng)民家庭年收入的幾倍以上。以中國為例,戰(zhàn)國以前因為冶煉技術(shù)的限制,當時中國的軍隊披甲率較低,盔甲以皮質(zhì)較多。商周時期的軍隊大多以皮甲和布衣為主,有少量的青銅甲胄。
春秋戰(zhàn)國時期各國戰(zhàn)爭頻繁,軍備得到的大發(fā)展,軍隊披甲率顯著上升。春秋時期的軍隊依然以皮甲為主,吳王夫差滅越國時,“衣水犀之甲者億有三千”,有3000個披甲士兵作為核心戰(zhàn)斗力,這支軍隊就能讓吳國當一方霸主了。
皮甲的制作已經(jīng)比較麻煩,要有大量動物剝皮,然后熟皮、柔皮,再縫制、刷漆,平時還要保養(yǎng)。像吳國這樣的國家,有幾千副皮甲已經(jīng)很多了,這可是舉國之力制造的裝備。春秋戰(zhàn)國大部分士兵都是布衣,這一點在《史記》中有記載。
春秋以皮甲為主,此時金屬的甲胄雖出現(xiàn)但沒有普及,戰(zhàn)國時鐵甲、銅甲開始增加,這種盔甲的制作過程更加復雜。中國的鐵甲是“鱗片”組合而成,既保證了防御能力,又有足夠的靈活性,我國最早的鐵甲出土自河北,是戰(zhàn)國時期燕國士兵的盔甲。
鐵甲的價值比皮甲更加高昂,鐵甲由“甲葉”和“繩線”、“皮帶”組成,這些甲葉都需要匠人一個一個打出來,然后沖洗、打磨,再手工鉆孔串在一起,最后縫上內(nèi)襯。甲片的數(shù)量隨著歷史發(fā)展而越來越多,戰(zhàn)國時幾十上百個金屬片貼在正面,已經(jīng)算一副盔甲。而到了宋朝,一副“步人甲”則需要1800枚甲片,其工藝之復雜,成本之高,讓普通人難以接觸。
三、藏甲=造反
甲胄這么貴重的裝備,在軍隊之中有獨特的流通方式。
古代軍隊分為募兵和府兵,募兵就是招募農(nóng)民,武器甲胄由軍隊統(tǒng)一派發(fā),農(nóng)民帶著干糧和盤纏就去參軍了,打完仗武器裝備交回去,農(nóng)民回家種地。到了南北朝后期和隋唐,府兵由官府統(tǒng)一管理,平時為民,戰(zhàn)時為兵,士兵自己準備甲胄武器,打完仗自己帶回家保養(yǎng)。
甲胄這種東西流入民間的可能性較小,募兵制下甲胄都是國家財產(chǎn),除非死在戰(zhàn)場上被敵人脫走,否則丟失鎧甲和兵器會遭到懲罰。而府兵制的士兵武器和盔甲就是家里的重要財產(chǎn),是可以傳輩的資產(chǎn),除非真的活不下去,否則不會輕易交易。
唐朝的盔甲是古代登峰造極的藝術(shù)品,共分為13種,其中一副普通騎兵盔甲,需要40多個匠人一起合作,前后用8道工序,制作200多天才完成,其價值等于一個農(nóng)民家庭幾年的收入。唐太宗李世明的“玄甲軍”聞名史冊,這支軍隊是全身“三屬”甲胄(三屬即軀干、腰胯、腿部三部分)。玄甲軍齊裝滿員時才3500人,李世明就用這支軍隊南征北戰(zhàn),多次打敗數(shù)倍于自己的敵人。
在虎牢關之戰(zhàn),玄甲軍沖散竇建德10萬大軍,活捉夏王竇建德。此戰(zhàn)中玄甲軍全身穿甲,連馬匹都有鎧甲,個個在戰(zhàn)場上以一當十,竇建德的軍隊被輕易沖散。
古代軍隊披甲與否,戰(zhàn)斗力有天壤之別,一幅完整的鐵甲能擋住大部分的弓箭,以及刀劍槍矛等冷兵器,要殺死全身鎧甲的士兵只能從薄弱的頸部、襠部等位置出手,除非是士兵已經(jīng)失去行動能力,否則在戰(zhàn)場混戰(zhàn)時別想輕易殺死披甲士兵。
唐人深知盔甲的重要性,所以唐代律法中把私藏甲胄作為等同于謀反的大罪。
《唐律疏議》:“弩一張加二等,甲一領及弩三張流二千里,甲三領及弩五張絞?!彼^的“一甲頂三弩,三甲進地府”,就出自這里。
平民百姓買不起甲胄,更沒有使用的途徑,而能造得起盔甲,養(yǎng)得起盔甲的,可能是一些地方的豪強和不法之徒。這些人花大力氣準備甲胄,其用意早就脫離了“自衛(wèi)”以及“收藏”的范疇,多多少少都有點解釋不清的意圖。弓弩可以說用來打獵,刀劍是用來防身,但打造一身精良的盔甲,還費心保養(yǎng),官府直接可以認定其人心有不軌。
明朝末年,遼東的建州女真首領努爾哈赤起兵反明,他最早的家當就是家中祖?zhèn)鞯摹笆边z甲”。用這十三副盔甲,努爾哈赤帶著手下打敗了當?shù)氐男」擅鬈?,開始了自己的稱雄之路。十三副舊盔甲就有如此大的威力,要是古代中國民間不禁甲胄,可能沒有一個王朝能坐穩(wěn)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