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向來講究一個視死如生,有時候這個詞被用來形容三軍用命,奮勇而前的精銳之師。
不過我指的其實是這個詞的本意,“將死后的世界視作活人的世界”。在古人的觀念里,死亡僅僅是另一種生活的開始而已。為此,他們需要準備死后的衣物、住所、錢財?shù)鹊纫磺猩钏璧奈镔Y。
過的清貧,一生別無余財,唯有兩袖清風的,那就少準備些。過得富貴,腰纏萬貫,榮華滿身,那便多準備些。
在東周時,人們就會將隨葬品簡要的列個清單,一同下葬,放置在墓室之中,當時將這種小冊子稱為“遣冊”。而這就是今天要講的主角。
等到西漢中期,遣冊的形制和內容都出現(xiàn)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這種用于記載服飾、被衾等隨葬品的清單,在當時已經(jīng)換了個名字——“衣物疏”。
最初的衣物疏,和遣冊沒有明顯的區(qū)分,都是記錄隨葬品的清單。等到三國時期,衣物疏才出現(xiàn)了形制上的小變化——加入署名。在這一時期的衣物疏上,會記錄亡者的具體姓名甚至死亡信息。有些衣物疏在記錄完死者信息后會話鋒一轉,譬如甘肅新鄉(xiāng)的三國墓左長衣物疏“青龍四年五月四日,民左長坐醉死,長所衣衣十三牒皆具己?!?/p>
在這里,記錄者記錄完死者的姓名和死因后,突然話鋒一轉,開始強調起亡者對隨葬的衣缽具有“合法的所有權”。這其實體現(xiàn)了先人對于死亡所隱藏恐懼,他們并不知曉死后的生活究竟如何,面對這種未知而又難以探知的未來,他們的憂慮恐懼就轉為了對權益的守護。
因此,在衣物疏中,他們會強調亡者對于隨葬財務的合法所有權,而在買地券中,則會表明亡者對墓室的所有權,古人相信,只要通過這種方法確認其所有權,他們就能在九泉之下得到陰司游神的庇佑,免遭孤魂野鬼的侵襲,得到九泉之下的安寧。而這些財產(chǎn),則可以使他們免受清貧饑寒的困擾。
值得一提的是,上面那位仁兄的死因記載是“坐醉死”,文藝的來說,這叫做“醉酒不祿”,但很可能這并非其真正死因,而是一種隱晦的死亡表達。
三國之后,來到南北朝時期。此時的衣物疏又出現(xiàn)了些許形制上的改變,在內容上,加入了一部分“南山買棺”的暗語,據(jù)推測應該是表明死因的暗指。重點的變化,在于結尾處增加了兩位見證人“青龍”“白虎”。有些文書的見證人里還有赤松子,這位赤松子也算是老牌神仙了,據(jù)說是神農(nóng)的老師,炎黃時期的雨師,掌九州風雨。
剛剛說了,這類文書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為了保證亡者的合法權益,顯然,這種權益并不是隨便寫一個紙條就可以得到保證的。先人在解決這個問題的過程中,引入了一套自成體系的暴力執(zhí)法系統(tǒng),這一系統(tǒng)的主要從業(yè)者包括各類神靈、地府陰司、甚至麒麟白虎之類的祥瑞。
讓時間繼續(xù)流動,在稍遲一些的吐魯番,這里發(fā)掘出的衣物疏,已經(jīng)別有一番摸樣,具備了新的職能——它成了亡者所用的過所。
一些朋友可能不太了解“過所”是何物,其實假如您看過西游記就能有所了解,當唐僧從一國到另一國時,需要出示一份通關文牒。無論是自西域入漢,或者是自漢西行,都需要這一封蓋著印章的關照。時間流轉,“請關照我一下”就成了一個熟語。
這個通關文牒,其實就是一種過所,是在通過某種關卡時需要出示的憑證。
而此時從吐魯番出土的衣物疏,已經(jīng)具有了過所的職能,亡者在九泉之下,需要向陰司出示此物,才能順利的前往陰間。
在南北朝的北方地區(qū),衣物疏出現(xiàn)此種變化是可以理解的,此時的北方正戰(zhàn)亂不斷,關所重重,因此當時的人們也認為陰間同樣具有眾多關所。從署名清單到過所文書,這是衣物疏在北方的演化歷程。
由于此時的時局特殊,南北對立,文化之間的既有相互交流之處,也有互相隔絕之處。
而在衣物疏的演化上,就出現(xiàn)了南北方截然不同的情況。
南方衣物疏的情況較為簡單,在格式上,基本沿襲了三國衣物疏,只是在完成署名的職能之后,言辭轉向對冒犯者的警告。“不得妄認詆債”否則就會“不得志”,這是吳晉衣物疏所獨有的詞匯。
在隨后的流變過程中,吳晉地區(qū)的木制衣物疏逐漸消失了,不過根據(jù)研究來看,并非是吳晉地區(qū)因某種原因統(tǒng)一放棄了衣物疏的傳統(tǒng),而是他們漸漸改為紙質的衣物疏。在雨水充足,氣候濕潤的吳晉,這種紙質文書很難保存下來。
這對相關的研究提出了挑戰(zhàn),在這種情況下,武漢大學的歷史學院長劉安志教授提出一個看法,吳晉地區(qū)的衣物疏,在時間流轉的過程中漸漸演化成了“死人遺書”。
孔穎達曰“書者,謂條録送死者物件數(shù)目多少,如今死人移書也;方,板也。百字以上,用方板書之,故云書方也”
上面這段話,就是說以前有種東西用來記錄死者的隨葬物件,現(xiàn)在這種物件被稱為死人移書。這段話出自唐朝的孔穎達之手,是孔穎達對《禮記》做的一個注釋。